河池市档案馆,前身为“中共河池地委办公室、河池专员公署办公室档案科”,于1965年8月成立。1985年10月撤销中共河池地委办公室档案科,成立河池地区档案局,列入地区行署编制序列,地区档案馆为地区行署事业机构,归口档案局管理,局、馆采取一套人员两个机构,内部实行业务分工。1996年2月进行机构改革,地区档案局与地区档案馆合并,实行一套人员两块牌子,履行档案行政管理和档案实体管理两种职能。2002年10月河池地区撤地设市,2003年3月,更名为河池市档案局。2006年12月,河池市档案局列为河池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,其主要职责是对全市档案事业进行行政管理和监督指导,对市直机关单位进馆档案进行保管和提供利用。2019年机构改革,档案局与档案馆分设,档案局为市委办公室的挂牌单位,履行档案行政管理职能,档案馆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,履行档案实体管理职能。2021年11月,市档案馆被批复列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。
河池市档案馆馆址位于河池市金城中路296号(市直机关一区院内)。1980年修建了二层楼档案馆,建筑面积480平方米,1981年2月建成投入使用。1999年11月,经河池地委同意将档案馆楼推倒,在原址重新建设新的六层半档案馆大楼,建筑面积3081平方米,其中库房面积1059.2平方米,于2001年5月竣工,2002年2月投入使用。现有馆藏179个全宗单位档案,其中纸质档案57109卷又395380件,折合96647卷,排架长度1842米,照片档案2743张,音像档案142件42张,实物档案544件,图书资料9068册,政府信息公开文件17200余件。馆藏档案目录全部实现计算机检索。
河池市档案馆于1995年9月被评为自治区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,2011年12月晋升为国家二级综合档案馆。2004年7月增挂“河池市现行文件查阅中心”牌子,2008年12月更名为“河池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”。2008年10月被市委、市政府命名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。
近年来,在市委、市政府的领导和自治区档案局的指导下,市档案馆努力实施以人为本、服务为先、安全第一“三大战略”,充分发挥档案“存凭、留史、资政、育人”的功能。全馆档案工作者爱岗敬业,认真履行“为党管档、为国守史、为民服务”这一神圣职责,不断完善市档案馆“五位一体”功能(即爱国主义教育基地、档案安全保管基地、档案利用服务中心、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和电子文件管理中心),为服务和建设"六新河池"作出应有贡献。2007年、2019年两次荣获“全国档案系统先进集体”称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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